一(yī / yì /yí)、 集團法務與合規風控部
(一(yī / yì /yí))主要(yào / yāo)職能:
法務與合規風控部作爲(wéi / wèi)鴻粵集團合規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執行和(hé / huò)協調日常合規管理工作,履行合規管理和(hé / huò)風險評估職能,定期或不(bù)定期針對重點領域開展合規風險審查,組織或監督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的(de)合規培訓工作,爲(wéi / wèi)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提供合規咨詢與支持等。
(二)在(zài)合規風險管理工作中的(de)職責:
1.組織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開展合規風險識别評價等工作。
2.針對重大(dà)合規風險,向集團首席合規官彙報。
3.協助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确定合規風險應對策略。
4.組織開展集團的(de)合規管理評估工作。
5.組織起草集團合規管理年度報告。
(三)在(zài)合規審查工作中的(de)職責:
1.組織建立合規審查機制,監督保障合規審查機制有效落實。
2.組織、指導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做好合規規範更新工作。
3.負責對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提起的(de)事前合規審查事項進行程序性審查。
4.對集團各部門、各成員單位或人(rén)員主動識别、員工及外部舉報的(de)經營管理行爲(wéi / wèi)進行事後合規審查(涉及集團首席合規官、集團法務及合規風控部、合規管理員的(de)違規行爲(wéi / wèi)除外)。
5.開展調查,出(chū)具合規審查結論或報告。
6.根據職權範圍,就(jiù)合規審查結論進行違規問責處理或向集團首席合規官提交違規問責處理建議。
7.監督落實合規審查導緻違規問責處理的(de)落地(dì / de)執行。
8.開展合規審查培訓,提高鴻粵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的(de)合規審查能力。
9.其他(tā)與合規審查相關的(de)必要(yào / yāo)事項。
二、集團審計部
(一(yī / yì /yí))主要(yào / yāo)職能:
集團審計部是(shì)鴻粵集團合規管理的(de)第三道(dào)防線,負責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的(de)審計工作(含合規審計、财務審計)。當合規投訴、舉報線索涉及法務與合規風控部的(de)工作人(rén)員時(shí),或者被調查對象提出(chū)法務與合規風控部人(rén)員需要(yào / yāo)回避且符合回避情形時(shí),審計部負責接受線索、自行開展調查或根據實際需要(yào / yāo)聘請外部律師團隊協助開展調查,獨立調查取證。
(二)主導針對集團首席合規官、法務與合規風控部、集團各部門及各成員單位合規管理員的(de)違規行爲(wéi / wèi)開展事後合規審查,在(zài)合規審查工作中履行如下職責:
1.開展調查,出(chū)具合規審查報告;
2.根據職權範圍,就(jiù)合規審查結論向集團合規管理委員會提交違規問責處理建議;
3.監督落實合規審查導緻違規問責處理的(de)落地(dì / de)執行;
4.其他(tā)與合規審查相關的(de)必要(yào / yāo)事項。